药房商标【焦点开户】注册第几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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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高原红大药房是不是正规药房
您好,高原红大药房是一家正规的连锁药房,成立于2006年,主要经营医药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等商品。高原红大药房拥有国家药监局颁发的“GSP”(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认证)证书,并在药品销售上始终遵守法规,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保证药品的真实性。此外,高原红大药房的商标也是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的,表示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经营。值得一提的是,在高原红大药房购药时,可在其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到药品的生产日期、批号、企业名称、产地等相关信息,是值得信赖的药房。
二、药店同名侵权么
按实际情况,同类产品同名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是侵权行为;不同类同名如果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权行为;另外,在广告中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属于违法行为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相关法律规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:(一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;(二)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,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;(三)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;(四)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;(五)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,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;(六)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;(七)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三条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。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,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:(一)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;(二)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;(三)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;(四)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,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。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,不具有可识别性的,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,变相发布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三、药房能开通蓝v吗
现在抖音蓝v放宽了对医疗行业的限制。医学相关蓝v口腔、医疗、医院,诊所、大药房,机构、民办非企业、心理咨询、美容等行业都可以认证抖音蓝v企业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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